欢迎进入光伸跨境电商网站!
园区服务
政策法规

首页 > 政策法规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光伸跨境电商产业园    阅读次数:3503次    发布日期:15-08-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商务发展空间,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商贸流通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是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就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发展电子商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电子商务作为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增强经济竞争实力,赢得全球资源配置优势的有效手段。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时代要求和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电子商务是依靠科技进步,做好商务工作新的重要抓手,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肩负起历史责任,把电子商务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和信息化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本地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整个商务工作统筹考虑,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促进商务工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三)落实机构,建立机制。各级商务部门要有专门机构负责电子商务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重点

    (四)发挥比较成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应用比较成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开展产品销售和进出口贸易。鼓励地方政府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区域化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扶持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鼓励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积极推广B2C和C2C应用,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和消费者在线交易的信用机制。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社区便民服务的企业发展。

    (六)利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鼓励国内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商场建立网上商城,发挥传统流通企业渠道优势,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商品交易和市场管理,促进提高市场规模和档次,拉动消费。

    (七)积极发展网上展会。鼓励会展企业依托广交会、深圳高交会、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型区域性、行业性展会等资源,举办网上展会,发布重点招商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贸易招商招展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网上展会。

    (八)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试点。选择部分城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和发展。鼓励大型企业成熟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面向行业提供服务,带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九)积极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交易市场网络应用,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综合利用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的商务信息,培育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扩大农村消费。

    (十)努力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以信用调查、评价、自律、档案管理和信用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有资质的行业组织制定电子商务信用方面的行规行约和信用评级活动,积极开展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十一)积极探索电子商务标准制定。积极与相关国际组织沟通协作,协调有关方面和部门开展电子商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

    (十二)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研究。跟踪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加强本地电子商务调查研究,掌握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总结成功电子商务案例,并推广应用。有条件的省市要定期编写电子商务发展报告。

    三、促进和保障措施

    (十三)积极制定和争取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使用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加强电子商务技术、发展模式和业务模式上的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商贸流通效率和水平。

    (十四)加快法律制度建设,维护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积极研究、探索监督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有效模式、方法和手段,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行为、交易平台,防范网络欺诈,维护电子商务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逐步健全电子商务中介机构,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性组织和制度。

    (十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建立和扩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参与联合国贸发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国际与区域组织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发挥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的作用。与世界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经贸混委会项下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十六)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的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联合有关部门和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宣传培训活动。

    (十七)利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外经贸专用网和中国商品交易市场(原“在线广交会”)在信息资源、商务洽谈、交易撮合、签订合同、身份认证、电子支付、国际货代以及信用管理、数据保护、容灾灾备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节约投入,避免重复建设。